台湾近视司机未戴眼镜上路发生车祸将追究刑责

2013年09月23日09:29  中国台湾网

  中国台湾网9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,台湾近日有摩托车骑士近视未戴眼镜上路,发生车祸造成伤亡,因而吃上过失致死的刑责。台当局“交通部高雄区监理所”呼吁民众,保持良好的身心状况是所有驾驶人应尽义务,才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。车速越快时,视力原本就不良者在驾驶时的风险更大。所以确保视力的清晰,也是驾驶人该具备的基本条件。

  台当局“交通部高雄区监理所”指出,台湾视力不佳者人口众多,许多人为了贪图方便和美观,即使视力有问题,骑摩托车时也不愿戴眼镜,或是配戴度数不足的眼镜,行车时造成危险而不自知。

  高雄区监理所提醒,依台湾“道路交通安全规则”规定,汽车驾驶人原则上两眼裸视力须达0.6以上,且每眼各达0.5以上;或矫正后两眼视力达0.8以上,且每眼各达0.6以上,如此才算达到行车标准。但视力衰退致未达标准者,常被轻忽大意而上道,易因视力模糊肇事,而吃上民、刑事官司。希望驾驶人能注重视力健康,以免造成终身遗憾。(中国台湾网 高旭)

(原标题:台湾近视车手未戴眼镜上路 发生车祸将追究刑责)

(编辑:SN089)
分享到:
保存  |  打印  |  关闭
猜你喜欢

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

  • 新闻薄熙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(图)
  • 体育英超-曼城4-1曼联 丁俊晖10-6肖国栋夺冠
  • 娱乐34岁吴佩慈未婚先孕4个月:生女儿后再嫁
  • 财经汇源安德利等用腐烂瞎果榨果汁
  • 科技新iPhone中国销售调查:还没到糟糕地步
  • 博客石述思:中国人为什么抗日?
  • 读书林彪坠机克格勃两度掘墓分尸研究
  • 教育一年级男生入学半月获同桌示爱 家长惊呆